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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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367.09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2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壤塘县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补遗01号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补遗内容如下: 1、现发布此补遗对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5)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更改为“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其他不变,特此补遗。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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