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关于征集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大学公开征集12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单位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咨询、论证等服务工作,欢迎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征集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发售、澄清、修改、解释招标采购文件,对项目参数功能、技术指标等进行实质性检查及完善,组织专家论证;
2.在上级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澄清(变更)公告、评审结果公示、中标公告、合同备案等各类需要公示的信息;
3.负责接收和保管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组织做好项目开标、评审、专家抽取等相关采购服务保障工作;
4.发布评审公示或公告,向中标人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将评审结果报送监管机构备案;
5.处理招标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投诉等,及时将质疑、答复资料等报送采购人或监管部门备案;
6.按采购人工作要求,编制归档招标采购项目全过程资料文件(含电子档案);
7.配合采购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对采购项目的检查或调取、查阅相关资料;
8.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下浮20%取费。
二、服务年限
******学校每年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学校有权暂停或取消该代理机构的服务资格。
三、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银行资信证明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证明、独立组织评审场所证明(提供场地使用租赁协议或购房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评审场所具备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证明);
6.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资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提供网页截图);
7.参加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查询截图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任意一天查询结果截图)。
四、业务能力
1.提供2023年以来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类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提供针对我校的具体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3.拟派我校项目组人员的专业情况、工作业绩;
4.代理机构的其它优势、特点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征集办法: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考查并综合评定;
******办公室另行通知中选单位。
3.举报电话:******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1日09:00~至2024年12月23日18:00
2.资料提交:报名单位按照“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所列顺序,提供所有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2月23日18:00前,************办公室(躬行楼509室)。逾期报送或不按要求报送的,将予以拒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办公室网页(******/)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征集人不予承担责任。
八、对本次征集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大学公开征集12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单位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咨询、论证等服务工作,欢迎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征集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发售、澄清、修改、解释招标采购文件,对项目参数功能、技术指标等进行实质性检查及完善,组织专家论证;
2.在上级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澄清(变更)公告、评审结果公示、中标公告、合同备案等各类需要公示的信息;
3.负责接收和保管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组织做好项目开标、评审、专家抽取等相关采购服务保障工作;
4.发布评审公示或公告,向中标人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将评审结果报送监管机构备案;
5.处理招标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投诉等,及时将质疑、答复资料等报送采购人或监管部门备案;
6.按采购人工作要求,编制归档招标采购项目全过程资料文件(含电子档案);
7.配合采购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对采购项目的检查或调取、查阅相关资料;
8.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下浮20%取费。
二、服务年限
******学校每年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学校有权暂停或取消该代理机构的服务资格。
三、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银行资信证明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证明、独立组织评审场所证明(提供场地使用租赁协议或购房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评审场所具备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证明);
6.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资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提供网页截图);
7.参加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查询截图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任意一天查询结果截图)。
四、业务能力
1.提供2023年以来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类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提供针对我校的具体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3.拟派我校项目组人员的专业情况、工作业绩;
4.代理机构的其它优势、特点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征集办法: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考查并综合评定;
******办公室另行通知中选单位。
3.举报电话:******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1日09:00~至2024年12月23日18:00
2.资料提交:报名单位按照“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所列顺序,提供所有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2月23日18:00前,************办公室(躬行楼509室)。逾期报送或不按要求报送的,将予以拒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办公室网页(******/)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征集人不予承担责任。
八、对本次征集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