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新兴江河道清淤疏浚排涝资源处置项目EPC总承包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肇庆市高要区新兴江河道清淤疏浚排涝资源处置项目EPC总承包于2025年08月07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变更。
一、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工程规模:本项目对肇庆市高要区新兴江河流总长约24.22千米的河道实施清淤疏浚工程,桥梁上下游20米不清淤,预计清淤总量达到1827.16万立方米,实施清淤疏浚后将增强新兴江的排涝能力。现更正为:工程规模:本项目对肇庆市高要区新兴江河流总长约24.22千米的河道实施清淤疏浚工程(其中:现实施长度约4.894千米),桥梁上下游20米不清淤,预计清淤总量达到369.20万立方米,实施清淤疏浚后将增强新兴江的排涝能力。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二、设计任务书”1.项目建设目标,①项目清淤疏浚范围为高要区新兴江部分淤积河段。河流总长约24.22km。计划清淤量1827.16万m3。现更正为:1.项目建设目标①本项目对肇庆市高要区新兴江河流总长约24.22千米的河道实施清淤疏浚工程(其中:现实施长度约4.894千米),桥梁上下游20米不清淤,预计清淤总量达到369.20万立方米,实施清淤疏浚后将增强新兴江的排涝能力。
3、原******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4项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补充肇庆市高要区新兴江河道清淤疏浚排涝资源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招标活动时间不变。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澄清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项目澄清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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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