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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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95,14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河县2025年较大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施工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河县2025年较大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施工(招标编号:JYF-2025-37)补遗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通过分包意向协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人须承诺获得合同后向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不得低于 40%,其中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比例不得低于 60%。 大型企业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拟分包情况说明、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现更正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通过分包意向协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人须承诺获得合同后向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不得低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40%,其中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比例不得低于预算金额的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大、中型企业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拟分包情况说明、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以上内容均同步更正。 2025年8月8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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