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烈山区城市排水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信息
项目编号 |
HBGC****** |
项目名称 |
烈山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烈山区城市排水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合同编号 |
HBGC25076 |
合同名称 |
烈山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烈山区城市排水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人(甲方) |
******建设局 |
中标人(乙方) |
******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元) |
142,179,528.2 |
合同期限 |
545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5-08-11 17:13:00 |
合同完成日期 |
2027-02-07 17:30:0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其他 |
合同签订之后预付至施工合同价的30%,后续当月进度款按跟踪审计单位审定的 已完合格工程量产值的85%支付;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如不提供质保金保函,则支付至审定价格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期满后无息支付。在符合付款条件下,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15日内予以支付。支付前,承包人发生的违约金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在规定期限内缴至发包人指定财政非税账户。
设计费支付: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支付设计费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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