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北片区排水管网 改造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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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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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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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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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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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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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配套建设路面修复、检查井及雨水篦子井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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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11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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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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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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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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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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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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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79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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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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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谢贤秋【证书编号:桂******9547;身份证号:452124********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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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肖万裙【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身份证号:450328********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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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镇平等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一期);2.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大香山油茶基地建设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得分”评标时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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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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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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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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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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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杨子君【证书编号:桂******0592;身份证号:452329********1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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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石远志【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4)******;身份证号:452328********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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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龙胜各族自治县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交通巷)。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得分”评标时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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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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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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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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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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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梁坚林【证书编号:桂************;身份证号:452501********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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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满志坤【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身份证号:452501********6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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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玉林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得分”评标时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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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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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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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gl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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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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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