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来安县水口镇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特色农产品产业园监理项目澄清公告2
项目编号:czlagc202506-005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长三角一体化来安县水口镇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特色农产品产业园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答疑:
1、我司在研读贵单位发布的长三角一体化来安县水口镇特色农产品产业基 地建设项目特色农产品产业园监理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zlagc202506-005)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第42页关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要求中第三款规定:"该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提供信息查询内容截图及网址"。现就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情况提请澄清:我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第一项目业绩,已在"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官方网站进行中标公示并持续公开可查。该网站系滁州市政府直属重点工程项目的法定信息披露平台,其公示信息具有官方权威性。鉴于该业绩证明材料已通过滁州市政府主管部门官方渠道公开,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真实性核查的核心要求,特此询请贵单位确认:1. 此类由地市级政府主管部门官网公示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可视同满足招标要求?2. 若可接受,我司将同时提供官网公示链接、完整截图及网站隶属关系的官方证明文件,是否还需补充其他材料?此澄清请求基于我司对招标要求的严谨理解,若贵单位认为需补充材料,恳请明确具体要件。盼予书面回复为荷。
回复:不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第(9)条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格式自拟);①总监理工程师 :1 人;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③监理员:不得少于3人;
回复:现修改为①总监理工程师 :1 人;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③监理员:不得少于2人;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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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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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白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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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