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委托第三方检测项目#_@******《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本项目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按照《2025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25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补充通知、《2025年廊坊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超出永清县分局监测能力范围的监测事项。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
参照《2025年廊坊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接受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委托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加盖cma印章的检测报告,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生态环境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7.采购标的数量:1家单位。
8.服务期限:自2026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9.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_@_@590000#_@_@2025-08#_@_@ #_@_@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本项目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按照《2025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25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补充通知、《2025年廊坊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超出永清县分局监测能力范围的监测事项。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
参照《2025年廊坊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接受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委托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加盖cma印章的检测报告,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生态环境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7.采购标的数量:1家单位。
8.服务期限:自2026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9.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_@_@590000#_@_@2025-08#_@_@ #_@_@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