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呼伦贝尔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鑫易公司为纳入名录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号)要求:“重点监管单位原则上应在本指南发布后一年内,以厂区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新增重点监管单位应在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后一年内开展。之后原则上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设施设备,每2-3年开展一次排查。重点监管单位可结合行业特点和生产实际,优化调整排查频次和排查范围。”已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的重点监管单位,可视为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号)要求开展了一次隐患排查。结合鑫易公司自2021年首次开展土壤隐患排查、2023年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的实际工作情况,鑫易公司决定2025年******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并形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上报至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额尔古纳市分局及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2022年度选矿厂4月-12月共生产200天,处理矿石0.99万吨,排尾8922.97吨,生产精粉977.03吨,基本与设计产能相近。2023年鑫易公司于7月14日-11月8日共生产80天,处理9770吨矿石,排尾8788.67吨,生产精粉981.33吨。2024年鑫易公司于10月19日-11月4日共生产15天,共处理2400吨矿石,排尾2173.16吨,生产精粉226.84吨。
通过本次排查出企业的土壤污染隐患点共有2处,主要涉及工业活动有: 生产车间(1处)和危废暂存间(1 处)。
******有限公司土壤隐患排查过程中共发现2处隐患点,未进行隐患点整改。整改方案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提出设施设备工程整改以及管理措施制度整改的建议。1、物料仓库:对防渗阻隔系统水泥硬化地面进行防渗检查;加强该区域的巡视检查,并形成记录台账。建议完成整改时间为2025年12月前。2、危险废物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议完成整改时间为2025年12月前。3、建议完善地下水和土壤自行监测方案。4、建立并完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建议在隐患排查制度中明确排查频次要求(每2-3年开展1次,不超过3年一次)。建议调整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指标。
******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