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2025年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灌片整治工程******委员会渝发改字【2025】4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和地方筹措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水利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余市高新区
2.2招标规模:施工标约587.15万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有效证明,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9)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须为“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缴款凭证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0)本项目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到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1)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截图,否则无效。
(1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证明材料、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3.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1.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 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代理宣布开始解锁后 6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废标处理。
7.有关说明
7.1关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 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办公室文件》(赣建办文市[2020]45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7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水利局
地 址: 新余市渝水区胜利北路14号
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 ******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 ******
******办公室
电 话:******
2025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