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有限公司)现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项目合同, 中标人已放弃中标资格。经与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本项目选择重新招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清涧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折家坪镇袁家沟村
联 系 人:袁志华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荣欣一号 1 号楼 1 单元 3006 室
联 系 人: 陈思璇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