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简介:
******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2)地块位置:光泽县光明大道电力公司旁
(3)地块面积:2335平方米
1、地块概况
南门外村文化中心项目地块位于罗源县凤山镇南门外村,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竹林,西至竹林,南至竹林,北至坑塘水面,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9.553477°,北纬26.481690°。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5XS******号)可知,项目总用地面积共2335m2,其中农用地面积为623m2(耕地509m2,其他农用地114m2),建设用地1712m2******居家养老、健康服务、日间照料、新时代文化实践站、党支部活动场所、社区办公等多项基础公共服务设施。
2、报告结论
******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该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居住用地、农用地,项目地块历史上未出现污染企业和其他可能的污染隐患,且项目地块周边区域无重污染企业和其他可能的污染隐患。
经现场快速测定结果可知:地块内镍、汞、铅、铜、镉、砷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铬、锌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PID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与地块背景点(T0)的快速测定数据基本一致,无较大差异,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与背景点位土壤环境状况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经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经不确定性分析,本报告结果基本可以反映地块真实情况,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二、委托单位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