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509SL-******1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南林石垅河段、大路神堂河段治理工程>于 <2025年09月24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20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教育局11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10月20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2000> | <******.0000> | |
质量(如有)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365> | <365> | <365>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林芳> | <孙辰> | <兰泽文>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水利二级注册建造师> | <水利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7955> | <鄂******4748> | <鄂******5718>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21日>至 <2025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水利局 ; 联系人:<曹俊文>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南路5号保利心语九区3栋2层2室> 联系人:<邓金萍>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 73 号 > 联系人:<朱主任 > 电话(传真):<071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