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6德兴市银城至香屯段公路改建项目工程监理答疑澄清文件
1、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包括:资格审查业绩、企业评分项业绩、人员评分项业绩)的证明材料,由原文“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更正为:“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另须提供监理合同扫描件、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且业绩的时间要求统一更正为“2020年9月29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交工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42-43页中:2.2.4(2)、2.2.4 (4)中关于企业业绩、人员业绩要求的描述:由原文“近5年……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2亿元的新 (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800米及以上隧道工程) 施工监理业绩”统一更正为:“近5年……完成一项建安费不低于2.2亿元的新 (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800米及以上隧道工程) 施工监理业绩。”
3、招标文件第43页, 2.2.4(4)履约信誉:由原文“投标人在江西省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2024年度公示 的评价中被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5分,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4分, 被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3分……”更正为 “投标人在江西省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最新年度(江西省:2024年度,全国:2023年度)公示的评价中被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5分,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4分, 被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3分……”
4 、招标文件中所提到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更名后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为准。
5:招标文件第28页: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 “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以及 3.5.4“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 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投标人不再提交此类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方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现更改为“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保证金截止时间由原“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现更改为“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
以上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收悉,最终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主,请各位仔细阅读。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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