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建设局
2、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44、LSGZ[2025]115-ZC082
3、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关镇西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0日
6、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成交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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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GZ[2025]115-ZC082 |
卢氏县城关镇西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6号楼24层2406号 |
472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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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期限 |
质量要求 |
供货地点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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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卢氏县城关镇西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合同签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年 |
三、评审信息
1、开标日期:2025年06月25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电子评标室。
4、评审专家名单:郝荣芳(采购人代表)、叶益民(组长)、杨润亚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F
法定代表人:王芬芬
项目负责人:姜啸天
联系电话:******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8024.00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联系人:郭伟静
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清泉
电话:03798-****** ******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建设局
联系人:薛军涛
电话:0398-****** ******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琛
电话:0398-****** ******
******街道望湖花园14号楼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