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
项目编号: NXYXY-ZB-2025-11
项目名称:******建设局中宁县城北片区防洪排涝项目雨水排涝泵站设备及移动排水防涝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中宁县城北片区防洪排涝项目雨水排涝泵站设备及移动排水防涝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 | 其他泵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中宁县城北片区防洪排涝项目雨水排涝泵站设备及移动排水防涝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智能排涝机器人 | 其他水工机械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中宁县城北片区防洪排涝项目雨水排涝泵站设备及移动排水防涝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雨水管道机器人 | 其他水工机械 | 3 | 详见招标文件 | 295500.00 | |
中宁县城北片区防洪排涝项目雨水排涝泵站设备及移动排水防涝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防汛排水泵(配套柴油发电机组) | 其他泵 | 4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数量合计: | 10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5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27 14:54:26 至 2025-07-0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1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入口自行办理。 2.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在招标文件获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宁县滨河路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北安巷136号青峰园公寓703室
联系方式: 0951-******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博士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洋
电话: 0951-****** ******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采购需求附件.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6-27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