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河县红山嘴引调水工程
变更公告
一、更正内容
1.原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①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3年(2022年11月04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水库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各方业绩均认可);现更正为:1.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①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3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各方业绩均认可);
2.原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删除“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原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4.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一体化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现更正为:4.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一体化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03日。现更正为: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05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1时00分。现更正为: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11时0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更正公告,特此说明。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精河县和平路 |
地址: |
新疆博州博乐市中央公园门面房2楼04铺 |
联系人: |
邢更瑞 |
联系人: |
周云 |
电话: |
****** |
电话: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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