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QP0300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办事处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新桥路786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盛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街道)项目 | ||||||||||||||||||
建设地点: | ******街道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装喷淋系统、新建非机动车棚、现有车棚改造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
工程总投资: | 956.62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956.62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06.201万元 | ||||||||||||||||||
建设周期: | 165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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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加盖各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的成员不得大于二家。 2、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2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兰兰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 应澄清要求。 3、本项目采用澄清低价法,中标人在签************银行差额担保,担保期限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联合体中标的,差额担保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 4.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备注: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其他附件) 5.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时,招标人在开标时将拒收上级公司的投标文件;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一楼开标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12月08日 14时00分 ******服务中心官网(******)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一楼开标室。 ******服务中心官网:******)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5.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服务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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