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高标准农田水井及附属设施综合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5-51 | |||||||||||
******农村局高标准农田水井及附属设施综合保险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74,100.00元 | |||||||||||
最高限价:974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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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 ******农村局高标准农田水井及附属设施综合保险项目(安良镇、茨芭镇、黄道镇、渣园乡、薛店镇),2011年到2018年机井设施和2019-2022年高标准农田水井及附属设施综合保险服务,包括对机井相关配套设施(机井水泵、扬程管、地埋线等)的保险服务和巡查服务。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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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为保险公司总部或省(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级支公司(不含营销服务部);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分公司(支公司可以参加投标),本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签字、授权等,可以由分公司(支公司)负责人出具。 ******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5、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13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和下载磋商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2.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5.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6.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 联系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农村局 | |||||||||||
地址:郏县紫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第七大街宏光合园11号楼2308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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