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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城安全饮水齐麻岭水厂(二期)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澄清公告

新化县城安全饮水齐麻岭水厂(二期)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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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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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城安全饮水齐麻岭水厂(二期)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建设局的委托,对其新化县城安全饮水齐麻岭水厂(二期)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项目经理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供水能力不少于2.5万吨/日的供水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52.6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是否是要求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完成过两个业绩,还是只需要满足一个即可。供水工程业绩可以又用作市政综合施工业绩吗,请明确。

答: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十章投标文件组成·七、商务部分(一)商务部分自评表·备注:“1.类似工程业绩栏填写说明: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如单项合同中同时具备不同工程内容的双牵引指标的,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要求分牵引指标分别进行填报。”之要求,项目经理近3年内,“单项合同中完成过一个供水能力不少于2.5万吨/日的供水工程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52.6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与“完成过一个供水能力不少于2.5万吨/日的供水工程业绩加上另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52.6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均符合本问题中关于一个类似业绩的要求。

问题2.(1)本项目业绩指标资格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供水能力不少于2.5万吨/日的供水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52.6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加分业绩:第一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供水能力不少于2.5万吨/日的供水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52.6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第二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供水能力不少于4万吨/日的供水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844.23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第三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供水能力不少于4万吨/日的供水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844.23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以上每项业绩描述供水能力及市政综合工程中均以分号分隔,是否表示每项资格及加分业绩可分别用两个不同的业绩填写,即总共使用6个不同的业绩来满足要求?(2)另同一项加分业绩或资格业绩是否也可勾选使用同一个业绩来分别满足供水量及市政综合工程金额,即共使用3个业绩满足全部资格及加分业绩即可。

答:(1)业绩见问题1的答复,具体供水能力及单项合同金额须满足问题2中对应的数值;(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本项目工程类别为供水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内容也仅为供水工程及其附属工程。但本项目经理加分业绩: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52.6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1个2.5万吨/日的供水工程”,按照住建部相关回复(见附件)及企业资质标准,本项目的工程类别远远达不到市政综合工程标准,因此,建议更改为市政公用工程。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设定标准有误,请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更正。

答: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供水、城市道路和通信等建设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1)本项目有入围及加分业绩均有指标要求,但每个业绩要求均为2个不同的业绩指标。请问:同一个加分业绩的不同指标是否可以由不同的业绩分别满足?例如A业绩满足供水能力不少于2.5万吨/日的排水工程指标,B业绩满足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52.6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指标?(2)本项目投标报价评分采用六随机五区间报价得分模型,请问K1-K5为梯度扣分参数的K1-K5分别为多少?

答:(1)见问题1的答复;(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本项目业绩设置有不同的指标要求,请问业绩指标是否满足其一即可?比如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52.6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即满足项目经理及企业第一个加分业绩要求?

答:见问题1的答复。

问题6.对招标清单中有错算、少算、漏算和未计价的相关措施费用如何处理?

答:施工设计中已明确的,按图施工;施工设计中未明确的,根据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新化县县本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4〕14号)规定,按相关流程办理新增变更手续。

问题7.原招标计划该项项目投资估算为19400万元(招标公告附后),但本次招标合同价为12305.29万元,相差如此之大,是否存在清单错算、漏算、少算的情况,或者是有部分专项工程未考虑计价的原因,如过河管施工等等,如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何处理?

答:施工设计中已明确的,按图施工;施工设计中未明确的,根据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新化县县本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4〕14号)规定,按相关流程办理新增变更手续。

问题8.① 3段过河管道招标清单按普通陆地上沟槽开挖埋管计算,未按水下施工考虑计算。如:水下开挖沟槽,沟槽石方河中转运,水下安装管道、水下浇筑混凝土、水下回填块石、大型船只进出场及工作台班、潜水员台班等工作内容,后期施工中发生应如何计价处理? ②沟槽开挖部分工程量未按规范计算放坡系数,如不放坡,也未计算相应的支护措施,后期施工中发生如何处理? ③招标清单对施工图纸的便道漏算,后期施工中发生如何处理? ④招标清单中过河管道回填块石利用厂区内较软岩干铺计算,未计算主材价格问题,因过河管道为资江河水下回填,较软岩硬度不高,如长期泡在河水中易碎,不能用于河水中块石回填,后期如河道中要用块石回填如何处理? ⑤招标清单中市政管网工程中涂塑钢管、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均为03安装工程项目编码,该单位工程为市政管网工程,采用03安装工程项目编码是否有问题?如何处理? ⑥招标清单管网工程第21号清单项目上“项目编码******5001 项目名称为挖游泥、流砂,但项目特征又描述为挖河道土石方”该项目特征描述不正确,且有笼统的岐义,不符合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如何处理?

答:第~④点施工设计中已明确的,按图施工;施工设计中未明确的,根据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新化县县本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4〕14号)规定,按相关流程办理新增变更手续。第⑤点按市政定额进行套取。第⑥点详见澄清公告中更正公告(二)所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9.请问,招标文要求的工程业绩是否为:“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供水能力不少于 2.5 万吨/日的供水工程”或“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6152.65 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答:见问题1的答复。

问题10.(1)招标文件中“施工图纸”全部为PDF版本,为便于技术标编制,是否可以提供一份CAD版图纸? (2)招标文件中“施工图纸”只有建筑、结构、工艺、电气专业图纸,总图和景观等其他专业图纸缺失,是否可以提供完整施工图纸? (3)为便于技术标编制,请提供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为便于技术标编制,更好地体现标书水平,可否提供本工程效果图? (5)请明确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6)请明确本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7)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均无安全目标,是否有具体要求,请明确。(8)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均无环境保护目标,是否有具体要求,请明确。

答:(1)招标人已提供施工图纸,不再重复提供;(2)图纸没有缺失,总图和景观图都在子项01.总图中;(3)招标人已提供施工图纸,不再重复提供;(4)招标人已提供施工图纸,不再重复提供;(5)临时用电需要施工单位中标后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条件编制施工方案;(6)临时用水需要施工单位中标后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条件编制施工方案;(7)、(8)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供水能力不少于2.5万吨/日的供水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52.6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如我方提供一个项目同时满足上述两项要求,请问能否满足要求?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供水能力不少于2.5万吨/日的供水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52.65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如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项要求,请问能否满足要求?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资格业绩,能否用作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资格业绩,能否用作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分业绩?                                                                   

答:(1)、(2)见问题1的答复;(3)、(4)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1)请问项目管理机构是否只需填写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即可?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的“4.奖项和发明专利加分”显示“否”,且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奖项或发明专利。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奖项或发明专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中,保修要求为: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但专用合同条款15.4.1中的保修责任为: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请问投标人在填写投标函附录的保修要求时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以“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为准。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

“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抵触或不一致者,以本次发布的“答疑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建设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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