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十七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管理局 以 《关于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1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服务中心,估算投资270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服务中心。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吉县王民乡二马村、周康村,将台堡镇火家沟村,兴隆镇公易村、西冶村、上村村、刘玉村、马堡村片区、范沟村片区、团庄村片区、什字乡新店村、马沟村、唐庄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5万亩,全部为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农田地力提升、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田块整治整治田块总面积为15万亩(含表土剥离、恢复2274.66亩),沉降人饮管道137.353公里,阀井109座,复位线杆3262根,综合田间小型气象站5个,土壤墒情检测仪5个,物联网卡10套。灌溉与排水修建田埂5128.3公里,修建排水沟14.795公里,涵管155座。农田地力提升面积为140167亩,即机深耕+旋耕140167亩,增施有机肥50460.12吨。田间道路新建固化路面田间道5.094公里,砂砾石路面田间道110.234公里,修建生产路739.513公里,错车道20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栽植河北杨20882株。具体内容以批复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345日历天;监理服务周期: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有机肥供货的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68个标段,其中施工48个标段、监理2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35-47标段、监理15-20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十五标段;(王民乡二马村和周康村)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十六标段;(兴隆镇公易村)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十七标段;(兴隆镇上村村,刘玉村以山脊线、沟壑、道路为界)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十八标段;(兴隆镇刘玉村以山脊线、沟壑、道路路为界)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十九标段;(兴隆镇西冶村(以河道为界))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十标段;(兴隆镇马堡村片区(以山脊线、沟壑、道路为界))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十一标段;(兴隆镇马堡村片区(以山脊线、沟壑、道路为界))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十二标段;(兴隆镇马堡村片区(以山脊线、沟壑、道路为界))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十三标段;(兴隆镇范沟村片区(整村))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十四标段;(兴隆镇团庄村片区(整村))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十五标段;(什字乡新店村片区)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十六标段;(什字乡唐庄村片区和马沟村片区)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十七标段;(将台堡镇火家沟村)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十五标段;(施工35、47标段)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十六标段;(施工36、39标段)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十七标段;(施工37、38标段)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十八标段;(施工40、41、42标段)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十九标段;(施工43、44标段)
西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十标段;(施工45、46、48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多个标段投标,每套班组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一套班组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8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施工三十五至三十七标段: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
监理十五至十七标段: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
施工三十八至四十标段: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监理十八至二十标段: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施工四十一至四十三标段: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
施工四十四至四十六标段: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
施工四十七标段:2025年09月04日0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 址:西吉县吉强东路696号
联系人:高旌伸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有限公司二楼
联系人:高登攀
电 话:******
******改革局,联系电话:0954-******。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