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10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001]ZLJC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5.91928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次招标合同内容止;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284.556990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次招标合同内容止;
中标候选人第3 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283.8940.25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次招标合同内容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菊玖;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启云;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钟志峰;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委员会将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信封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第二信封形式、响应性评审且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一;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委员会将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信封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第二信封形式、响应性评审且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二;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委员会将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信封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第二信封形式、响应性评审且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自 2025年10月22日至 2025年10月24日止。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 理办 法 (七部委 11 号令)》相关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人 须按顺序,详尽的提供以下材料,缺项的异议函件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先将完整的加盖红 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邮箱。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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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上级单位。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宇城A栋2502******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775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