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环保生物质颗粒燃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光明村大元坝39-3号,项目用地为租赁已建闲置厂房进行改造后作为生产用房,项目建设后可年产优质环保木质颗粒物6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
******有限公司内,公众可自行查阅。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光明村大元坝39-3号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