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人民政府2025年灵宝市寺河乡闫村基础设施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5-111;LBGZ[2025]201-ZC14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8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LBGZ[2025]201-ZC148 |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有限公司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电商产业园内 |
149.6 |
万元 |
名称 |
质量要求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
******人民政府2025年灵宝市寺河乡闫村基础设施项目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0日历天 |
李红辉 |
豫******035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萃玉(采购人代表)、马慧芳、张海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169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素芹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E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中 ******委员会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寺河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召公路明城佳苑五号楼1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