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入口)EPC
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入口)EPC总承包监理已******改革局以《关于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敦发改【2018】3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位于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名胜区边界外北侧外围控制地带范围内,主入口东侧敦煌文博会展馆永久会址南侧,紧邻景观大道。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0.09公顷,总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地下900平方米,建筑高度8米。主要建设主体 1#楼游客中心、2#楼商服中心和场地西南侧、3#楼垃圾转运站,场地内有包含450个停车位的景观停车场。功能涵盖售票、咨询、导览、寄存、投诉处理等基本服务功能,文创商店、轻餐咖啡厅等商业服务功能,以及公共卫生间、配套管理用房及设备机房等功能。利用大空间的布局灵活性和开放展示性提升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旅游服务的质量、形象、特色。
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总 工 期:346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环保施工、安全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等规定,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各专业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上岗证;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
3.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内。******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5年06月19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监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00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手册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政府采购、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进行查看。
七、注意事项
1.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投标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敦煌市分中心网站(******/dhs/index2dh.html)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内
联系人:郭轶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敦煌市转渠口镇漳县3队8号
项目联系人:闫凤婵
电 话:******
监督部门:******办公室
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入口)EPC总承包监理
监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监理企业名称 |
(加盖鲜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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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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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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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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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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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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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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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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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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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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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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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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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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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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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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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概况 |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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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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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人 |
其他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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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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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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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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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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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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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本项目的监理人员 |
专业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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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专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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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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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机打),并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内。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
本人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参加项目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