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石料加工服务机械租赁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石料加工服务(项目名称)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机械租赁 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料加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30亩,主要生产性建筑有粗碎车间3座、细碎车间3座,筛分车间3座,成品料仓3座,选砂车间1座,机修车间1座,以及相应的厂区辅助道路、排水设施及配套办公生活区域等。预计石料年处理量约为1500万吨。
2.2 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
2.2.1 采购范围: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石料加工服务机械租赁
2.2.2 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控制单价(元) | 含税控制总价(元) | 设备数量 |
1 | 挖掘机 | 200型 | 月 | 12.00 | 24500.00 | 294000.00 | 1台 |
合计 | 29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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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机械租赁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机械设备供应。
2.2.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天津市蓟州区。
2.2.4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0 日内一次性交货;
(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机械设备分批次进场,具体进场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承租方向出租方发送机械设备进场通知后 5 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特种设备供应商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证照。
3.4 生产型供应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5 租赁型供应商(包括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 11时 00 分 至 2025 年 6 月 3 0日 11 时 00 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有限公司)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7 月 3 日 11 时 00 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报价须知
6.1中标后中标人按承租方要求的时间运送至国内指定地点。
6.2所报单价须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承兑承租方贴息费、包装费、储存费、运杂费、管理费、安全风险费用、售后服务费以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出租方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及费用,对出租方以没有考虑周全申请支付的费用,承租方不予支付。
6.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以最新税率政策为准,不含税单价不变,调整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合同总额。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蓟州矿山治理项目经理部
地 址:******有限公司蓟州总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沙克杰
电 话:******
电子邮 箱:******
2025 年 6月 27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履带挖掘机 ≤0.6m3 ≤6000kg 反铲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2 单位: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