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大庄镇东风村食用菌种植棚、菌种培育棚项目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JFSX******
二、项目名称:泗县大庄镇东风村食用菌种植棚、菌种培育棚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大庄镇工业园区刘大路2号;灵璧县龙山茂和商业广场1#楼1401;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评审得分:85.6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泗县大庄镇东风村食用菌种植棚、菌种培育棚项目二期 施工范围:泗县大庄镇东风村食用菌种植棚、菌种培育棚项目二期含新建11座43米大棚、铺装18个老大棚地面、新建5座冷库、增加蘑菇架、新建混凝土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要求:按现行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项目经理:李晓霜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皖******6277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方敏(组长)、周振华、朱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采购文件约定,金额2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B1 栋22楼2218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姚镇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B1 栋22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