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
我公司代理的“贵定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EPC”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需知******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现更改为:财务要求:提供******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答疑澄清文件。
******有限公司
2025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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