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站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老城政采磋商(2025)0006号-1 | ******消防站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1包(民族路站和民主街小型站) | 685900 | 685900 | 是 | 685900 |
2 | 老城政采磋商(2025)0006号-2 | ******消防站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2包(王城大道路站) | 335500 | 335500 | 是 | 335500 |
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5.3包划分:两个包;包1民族路站和民主街小型站;包2王城大道路站;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包1民族路站和民主街小型站:民族路站位于民族路民族桥头路北;民主街小型站位于老城区民主西街12号;
包2王城大道路站:老城区邙山镇望朝岭村晓林便利店西200米;
5.5服务期限:1年;
5.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最新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在开标时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