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8-08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6-00048 二 、 项目名称:铁西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西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凌空二街21号 中标(成交)金额:6,3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9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西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 服务类 名称: 食堂服务(C******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铁西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37-1号,食堂包括一楼后厨(冷荤间,热灶间,面食间,豆腐房,粗加工间,库房,洗消间,餐厅等)。二楼餐厅,打餐间。铁西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等约40家单位工作人员在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就餐。 服务要求:按要求提供食堂服务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有健全的食品组织管理机构。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3、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自行准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厨房用具。 4、所有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后均要求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严禁带病上岗,并且健康证在食堂公示。 5、制定并公布周食谱,食谱要确保主、副食品种、营养。做好食堂每日早餐、午餐、加班餐及各类临时任务的餐饮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食品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6、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7、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 8、指标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通过满意度测评,就餐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9、中标人需为该公司员工缴纳员工餐费。 10、厨师、面点师等岗位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11、按照参数及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非转基因大豆油、花生油)、豆制品、调味品、蔬菜、蛋、鲜肉、冻肉、水产、干货杂粮、水果、酸奶等。 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采购合同,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项目岗位要求提供食堂服务,按食材参数及配送要求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C******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铁西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37-1号,食堂包括一楼后厨(冷荤间,热灶间,面食间,豆腐房,粗加工间,库房,洗消间,餐厅等)。二楼餐厅,打餐间。铁西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等约40家单位工作人员在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就餐。 服务要求:按要求提供食堂服务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有健全的食品组织管理机构。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3、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自行准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厨房用具。 4、所有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后均要求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严禁带病上岗,并且健康证在食堂公示。 5、制定并公布周食谱,食谱要确保主、副食品种、营养。做好食堂每日早餐、午餐、加班餐及各类临时任务的餐饮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食品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6、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7、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 8、指标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通过满意度测评,就餐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9、中标人需为该公司员工缴纳员工餐费。 10、厨师、面点师等岗位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11、按照参数及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非转基因大豆油、花生油)、豆制品、调味品、蔬菜、蛋、鲜肉、冻肉、水产、干货杂粮、水果、酸奶等。 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采购合同,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项目岗位要求提供食堂服务,按食材参数及配送要求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荣誉、王明先、王颖、杨波、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西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服务费一次性计取人民币八万元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37-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208号151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双、石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铁西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西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