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西总干渠流域)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5103-04-01-31749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西总干渠流域)一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西总干渠流域)一期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西总干渠流域)一期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黄厝巷南侧及金和路(潮汕路至黄厝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约525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配套新建金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0万m3/d;(2)污水主干管建设工程:沿金和路于潮汕路至金石镇黄厝巷配套建设D1000污水主干管约1.1km。 | ||||||||||
招标内容 | 包括不限于:(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完成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联合试运转、通水试运行、取得检测报告、并通过项目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为止,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3)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4)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5)负责项目施工、设备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6)在项目设备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招标人。(7)自项目设备终验之日起24个月的免费质保期,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 ||||||||||
工期(交货期) | 341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9元(包含:1、土建及安装部分:******.91元,2、设备及部分安装:******.7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07元、暂估价******.51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监督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按《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任职的声明》格式提供,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5、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7月 17日9时 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报名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请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澄清、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 年 6月26 日0时 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7月17日9时30分 | ||||||||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7月17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7月17日 9时 30分,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无需到现场。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系统操作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76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4)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 文件,招标人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四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电子版U盘一份。 | ||||||||
开标时间 | 2025 年7月17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招标人 | 潮州市潮安区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潮州市潮安区安北路中段建设培训楼7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大厦A塔20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 ******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陈先生 | ||||||||||
电话:****** | 电话:020-****** | ||||||||||
2025年6月25日 | 2025年6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