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标公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柒仟贰佰元(¥7200)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人******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银行帐号:
******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帐 号:14070 09709 90007 675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 万元(人民币)
修正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陆千叁佰元(¥6300)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人******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银行帐号:
******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帐 号:14070 09709 90007 675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3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