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庐阳区部分校园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LYHXHW00139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庐阳区部分校园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工业园(正阳路与古碑路交口)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陆万元整(大写)(760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汪河清、武恒、李忠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2.金额:912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有限公司总工室提出投诉,联系人:汪可,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2025年庐阳区部分校园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百花井恢复楼五层14-20轴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