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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更正公告

新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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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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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81-000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三章服务需求,增加特殊说明:2024年新民市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服务合同已于2025年6月18日到期。为确保渗滤液处理工作的连续性,2025年6月19日至本次招标新供应商正式签订服务合同之日止,所发生的费用由本次中标供应商支付给2024年该项目供应商。 过渡期内需持续执行渗滤液处理工作,日均处理量维持100吨,此期间费用结算标准按中标单价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11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设局 地  址:新民市辽河南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2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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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81-000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三章服务需求,增加特殊说明:2024年新民市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服务合同已于2025年6月18日到期。为确保渗滤液处理工作的连续性,2025年6月19日至本次招标新供应商正式签订服务合同之日止,所发生的费用由本次中标供应商支付给2024年该项目供应商。 过渡期内需持续执行渗滤液处理工作,日均处理量维持100吨,此期间费用结算标准按中标单价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11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设局 地  址:新民市辽河南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2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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