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K845+740-K901+030(含主线及匝道)清障救援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的委托,就连霍高速K845+740-K901+030(含主线及匝道)清障救援服务项目进行询比,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比。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霍高速K845+740-K901+030(含主线及匝道)清障救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YT-2025-07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服务期限:1年。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采购范围:连霍高速K845+740-K901+030(含主线及匝道)清障救援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若查询结果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须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查询,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询比采购小组,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比采购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 报名及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资料的提交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包括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1-4项内容。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递交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
2******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询比采购文件费缴纳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供应商原因等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56 3970 5080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腾
电 话:185 0398 8858
附件1: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法定代表人为 , 联系方式为 。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完善的服务。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方近三年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我方近三年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方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九、我方非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我方承诺成交后不转包,不分包。
十、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十一、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成交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十三、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