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2025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
2025XDDZ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2025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高邮市数据局 以 邮数据投资发〔2025〕12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高邮市交通运输局以高邮交建许字〔2025〕00004 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和市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对车逻镇、甘垛镇、卸甲镇、临泽镇境内3条县道老路面病害破损较为严重的部分进行结构性修补、沥青砼罩面;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全线共22.8公里。其中:(1)X307汤车线(高速下穿段)(K20+000-K22+000车逻镇),路线起于特平桥(车逻镇与卸甲镇交界处),沿老路向西,下穿京沪高速,止于车逻镇金黄路,路线全长2.0km。(2)X202临汤线(K11+300-K21+300临泽镇、甘垛镇),路线起于临泽镇X301李界线交叉口北侧,沿老路往南,止于甘垛镇横泾路交叉口,路线全长10.0km。(3)X204周八线(K27+900-K38+700卸甲镇),路线起于二沟大桥南侧T型交叉口,沿老路向南,止于K38+700处(村道交叉口),路线全长10.8km。项目总投资约1951.36万元。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2025XDDZXSG标段。
招标范围:上述各路段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护栏改造工程、交叉工程、交安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期修复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9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11月17日开工,整体工程于2026年2月15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4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含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中信用等级(公路养护作业类型)被评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①项目经理: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自2022年1月 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含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 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 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 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 复工等情况。
(5)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员: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其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 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各方信用等级最低的为准。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6)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预约(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
(8)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在招投标信息系统中填报《投标报表》并导入投标文件中。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 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高邮市秦邮路13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金融大厦9楼
联系人:孙工
电话:******
邮箱:******02@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 12:00 至 2025 年10月28日23:5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 ******: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5)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6)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 “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3日0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开标四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管理-直播大厅”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