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城镇燃气管网改造项目调压箱采购项目己由******改革局关于灵武市城镇燃气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4〕1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购调压箱、燃气PE球阀等。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
2.3 标段划分:
灵武市城镇燃气管网改造项目调压箱采购项目一标段:智能燃气调压箱采购
灵武市城镇燃气管网改造项目调压箱采购项目二标段:燃气PE球阀采购
2.4 交货期:3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一标段:采购调压箱;二标段:采购燃气PE球阀,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9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
七、******改革局,联系电话:******306。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嘉源路西侧西湖不夜城B5号楼
联系人:李霞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向北20米院内
联系人:王丽、姚丽、李茜
电 话 :0951-7662245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