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预算编制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债和单位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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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主城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78.89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63.115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位于霞浦县中心城区,本次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建设的内容主要分为排涝工程和排水工程两个部分,共计六个子项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为准。 2.4 工期要求:业主提供材料后15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成果报告 2.5 质量要求: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 2.6 其他要求: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因预算编制单位原因,造成预算报审稿与财审审定稿前后工程造价对比值偏差超过3%,应就偏差部分出具详细的说明报告。③预算编制单位应配合招标人做好本项目招投标后的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对工程施工总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核对报告予以复核。④计取方式:按照福建省《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优惠系数按标准的80%计取(本招标公告中最终发包价格为暂估价,最终按财审后的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作为计费基数)。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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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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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中标单位必须委派本单位注册造价师编制,不得外包。(注:投标人须上传拟担任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师2名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造价人员,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且不予支付造价咨询费,同时上报主管部门。)2、各投标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所需原件扫描件务必清晰,否则影响评审结果,后果自负。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街道六一七路城投君悦恒昌2号楼3层
联系人:王丽芳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