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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选候选人
******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排序及报价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服务(或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4.交货期:确认订单后15日内完成交货。
5.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1.资格能力,符合以下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七、否决应答情况
******有限公司递交的应答文件中“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薛玉田(采购人)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联系人:陈敏 张伟军 罗维友 路小康 杨本军 曹立斌 冯玉平
电话:******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