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石采磋商-2025-9 |
******街道河湾社区主干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9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平公资采******号-1 |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夏李乡孙庵社区夏李财政所一楼104号 | 706,8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3.67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街道河湾社区主干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 | 60日历天 | 温占平 | 豫******8301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门聪慧、付慧军、赵俊峰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按市场调节价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
收费金额:10,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5、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魏先生 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水利局 |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35号院 |
联系人:李晨光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李苗路黄河路交叉口平湖家园4#2楼西户 |
联系人:贾梦影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贾梦影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
附件二: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招标文件.doc
******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