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樊城区传杰牲猪养殖场樊城区传杰牲猪养殖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441033
单位:樊城区传杰牲猪养殖场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