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卢氏县滨河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49 | |||||||||||||||
2、项目名称:卢氏县滨河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30,481.79元 | |||||||||||||||
最高限价:430481.79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卢氏县滨河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位于卢氏县城区滨河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滨河路沿线铺设污水管网,西起淇河路,沿现状滨河路北侧敷设,东至新建,WS-55~WS65-1,污水主管道管径d800;西起虢都路,沿现状滨河路北侧敷设,东至扁鹊路,WS-91~WS112,污水主管道管径d1000;西起虢都路,沿现状滨河路北侧敷设,东至扁鹊路,WS112~WS134,污水主管道管径d1000;西起虢都路,沿现状滨河路北侧敷设,东至扁鹊路,WS134~WS155,污水主管道管径d1000; 5.2服务地点:卢氏县城区滨河路; 5.3磋商范围:建设项目施工标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及服务; 5.4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5.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4、拟派项目总监代表、现场监理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开标时间以前); 7、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6月26日 至 2025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办理CA证书:******/fwzn/004003/******/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7月0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投标、无法开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开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建设局 | |||||||||||||||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 |||||||||||||||
联系人:田龙 | |||||||||||||||
联系方式:03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1号1号楼3层307 | |||||||||||||||
联系人:张凯丽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凯丽 |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