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兰山区西城新区顺心路(戈九路-西外环)道路及附属工程监理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包含顺心路(戈九路-西外环)道路及附属工程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 |||||||||||||||||
5.预算金额:约18万元,具体以成本控制部核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承揽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其他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及对应的证明材料”。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及首页“CA办理”。采购人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线下方式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相应文件资料,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8月13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8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
|||||||||||||||||
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通过供应商身份进行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平台系统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4时30分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4时30分
2.开标地点:临沂市兰山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舱。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把锁)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平台待开标截止时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线上解密。 |
|||||||||||||||||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公告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投标人在参与该项目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有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可提出异议。接收异议电话:0539-******? | |||||||||||||||||
九、联系方式 |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