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905.52万元;建设规模:(1)新建排水管道2.29公里,其中,经三街新建d400mm
污水主管道,管道总长约530米;纬四路新建d400mm污水主管道,管道总长约700米;纬三北路新建d400mm污水主管道,管道总长约530米;纬三北路新建d800mm雨水主管道,管道长度约530米。(2)新建给水管道1.23公里,其中经三街新建DN200mm给水主管道,管道长度530米;纬四路新建DN200mm给水主管道,管道总长约700米;纬三北路已有现状给水管道。(3)新建通信排管1.23公里,其中经三街新建4根U-PVC7孔梅花管通信管,管道长约530米;纬四路新建4根U-PVC7孔梅花管通信管,管道长约700米。(4)现状架空电力管线入地1.76公里,其中经三街约530米,纬四路约700米,纬三北路约530米;迁改35KV线路约530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后续修复工程(电力部分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高阳县庞口镇。建筑功能:完善副中心配套市政管网及相关基础设施。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1万元。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勘察设计单位(团队)后60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完成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如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勘察资质:(1)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或(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设计资质:(1)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或(2)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或(3)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或(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道路工程或给水排水)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相关的设计负责人);?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道路工程或给水排水)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3.1.5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单位; (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负责,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1 09:00至2025-10-27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2)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建设局;联系人:蒋二兵;联系电话:0312-******;电子邮箱:************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昂;联系电话:0312-******;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风能街120号968创意产业园5号楼A5-1室。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高阳县兴阳路261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风能街120号968创意产业园5号楼A5-1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蒋二兵 | 联系人: | 李昂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