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82-PZZC-G2025-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无纸化数字会议室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9:30”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9:30”。
2.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2025年9月5日 09:30(北京时间)”修改为“2025年9月9日9:30(北京时间)”。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HomeIndex)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修改为: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HomeIndex)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2025年9月9日9:30。
3.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全部修改为:2025年9月9日9:30。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2025年9月9日9:30。
更正日期:2025-08-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邳州市******法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邳州市******法院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邳州市******法院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邳州市******法院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法院
联系人:石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邳州市银杏大道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单位地址:邳州市银杏大道
联系人:石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中心6楼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
电话:051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382-PZZC-G2025-0008采购文件.doc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82-PZZC-G2025-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无纸化数字会议室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9:30”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9:30”。
2.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2025年9月5日 09:30(北京时间)”修改为“2025年9月9日9:30(北京时间)”。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HomeIndex)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修改为: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HomeIndex)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2025年9月9日9:30。
3.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全部修改为:2025年9月9日9:30。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2025年9月9日9:30。
更正日期:2025-08-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邳州市******法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邳州市******法院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邳州市******法院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邳州市******法院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法院
联系人:石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邳州市银杏大道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单位地址:邳州市银杏大道
联系人:石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中心6楼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
电话:051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382-PZZC-G2025-0008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