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葛竹坪镇鹿山村4组滑坡治理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8-11
采购合同编号: 溆财采计(2025)103
******资源局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葛竹坪镇鹿山村4组滑坡治理;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5)10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溆浦县葛竹坪镇鹿山村4组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6)项目经理:魏春玲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3元 ;大写:壹佰陆拾万柒仟柒佰玖拾叁元叁角叁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有限公司 | 溆浦县葛竹坪镇鹿山村4组滑坡治理 | 否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33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详见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开工日期:2025年8月8日,竣工日期:2023年11月7日 ;
履行期限: 90天 ;
地点: 溆浦县葛竹坪镇鹿山村4组 ;
方式:详见合同 。
4.付款:
本工程采用进度付款的形式支付合同价款。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税务局完税凭证;
②工程款支付内部评审表;
③工程款支付证书及工程量清单;
2.工程进度款分二个阶段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支付。第一次最低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0%,按工程计量的90%核付;第二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100%,按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核付(扣除第一次支付款),扣除10%质保金核付。
3.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 8 月8日
合同订立地点:******资源局
9.合同主体
甲 方:******资源局 | 乙 方:******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覃生年 | 法定代表人:王谊 |
委托代理人:张在勇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溆浦县 | ******街道狮岭社区红荔西路7024号市政大院活动中心308 |
******银行溆浦县支行 | ******有限公司溆浦支行 |
帐 号:1914 0111 2920 0223 930 | 帐 号:************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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