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设局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七矿路等17条道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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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5-21 | |||||||||||||||
******建设局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七矿路等17条道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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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改造平顶山市新华区17条道路(迎宾路(联盟路-建设路)、长青路(曙光街-建设路)六矿路(新兴路-新新街)、十一矿路(香山街-大香山路)、乐武路(陈庄沟路-光明路)、四矿路(平安大道-平煤大道)、英才街(五矿路-六矿路)、五矿路(英才街-新新街)、新新街(五矿路-六矿路)、五小北路(六矿路-西环北路)、西环北路(五小北路新兴路)、新兴路(六矿路-西环北路)、培英街(平安大道-平煤大道)、培新街(二矿家属院南门-42中警务工作站南门)、七矿路(平安大。道-优胜街)、平安大道(龙门大道-西环路)、西环路(平煤大道-建设路)雨水管网15310m,其中DN400雨水管网3610m,DN600雨水管网600m,DN800雨水管网3500m,DN1000雨水管网4200m,DN1500雨水管网(最大管径)3400m,管材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口排水管;配套混凝土雨水检查井383座,雨水口613座。 5.2采购范围(包含项目概况全部内容):前期方案、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5.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团队成员中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造价负责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上团队成员应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13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3.方式: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河南省·平顶山市)》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w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建设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西段 | |||||||||||||||
联系人:王刚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顺城街56号三楼3室 | |||||||||||||||
联系人:梅兰兰 鲁女士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梅兰兰 鲁女士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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