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羽绒企业地下水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80D******001 | 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羽绒企业地下水治理项目 | 980000 | 980000 |
2、采购内容: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10家羽绒企业地下水取水设施勘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勘测,并提交勘测成果;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符合项目需求;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 3 个月不需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查询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同其他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并保存。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地质类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