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
澄清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于2025年10月17日在原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了“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澄清补遗01号”。因澄清补遗内容涉及原招标公告中的部分内容,因此需要发布更正公告,但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的设置原因,导致“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澄清补遗01号”发布后,更正公告未能同步发布。
针对上述情况,现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并发布更正公告。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原“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澄清补遗01号”中的“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4日”,变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原“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澄清补遗01号”中的“2025年10月24日23时59分”,变更为:“2025年10月28日23时59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澄清补遗01号”中的“2025年11月10日08时30分”,变更为:“2025年11月11日08时30分”。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注: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遗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澄清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的,应以日期靠后的澄清补遗文件所作的解释为准。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