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 ******办公室 以 清政务办备(2024)2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金融中心中央商务区东地块C2号裙楼1-2层及主楼20-24层。
2.1.2 建设规模:装修面积9093.86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62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包含装饰(天棚、墙面、地面)、给排水、电气及照明、中央空调系统末端改造、结构加固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3年7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7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年4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 09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130号 |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5层 |
联系人:付先生 |
联系人:杨经理、万经理 |
电话:0517-******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5年8月12日